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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wǎng)8月27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尹崢嶸) 近日,南京江寧交警中隊接到報警,稱潤壽北路與如練路交叉口處發(fā)生一起轎車撞配電箱的交通事故,需要出警處置。
接警后,中隊立即派人前往現(xiàn)場,到達后發(fā)現(xiàn),一輛白色轎車橫停在人行道上,右側(cè)車頭頂在配電箱上,車頭受損嚴重,右前輪胎爆胎,配電箱整體發(fā)生移位。幸虧駕駛員系好安全帶,沒有受傷。交警詢問事故發(fā)生經(jīng)過,駕駛員賈某表示,當時其駕車左轉(zhuǎn)彎時,車速有點快,準備剎車減速,不料腳下一滑沒剎住車,導致車輛跑偏沖上路旁的人行道上,直到撞上綠化帶里的配電箱才停下。交警發(fā)現(xiàn),賈某腳上穿的竟一雙薄底拖鞋,導致其在踩剎車時控制不力。
本起事故中,賈某因穿拖鞋駕車妨礙安全駕駛,不僅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還將被處以罰款50元記3分的處罰。
交警提醒:天氣炎熱,很多人都喜歡穿拖鞋,既涼爽又方便。但開車若是穿拖鞋,那就危險了!在開車過程中切勿穿拖鞋、高跟鞋等容易滑動的鞋子,因為在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制動時,穿拖鞋極易出現(xiàn)打滑、踩不實,甚至踩不到剎車踏板的情況。因穿拖鞋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shù),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險。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