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開庭審理了發(fā)生在去年2月悉尼一家三口被謀殺的案件。行兇者51歲的跆拳道教練劉光慶(Kwang Kyung Yoo,音譯),被曝光的扭曲人生觀和對“成功”的強烈妄想,成為法庭上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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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歲的跆拳道教練劉光慶
檢察官在庭上指出,這名跆拳道教練在殘忍殺害了他的一名7歲學生及其父母后,已對謀殺指控供認不諱,檢方要求法庭判處他終身監(jiān)禁,不得釋放。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法官將于12月16日對劉光慶進行判刑。
據介紹,行兇者劉光慶和三名受害者都出生于韓國,根據州法律,未成年犯罪受害者不得被公開身份,因此其父母的名字也不能被披露。法庭上提供的證據顯示,劉光慶一直沉溺于對社會地位和成功的浮夸幻想之中。他曾向他人吹噓自己結識了澳大利亞首富吉娜·萊因哈特(Gina Rinehart)、謊稱自己獲得了悉尼奧運會的參賽資格,甚至聲稱自己擁有一輛蘭博基尼跑車。為了給自己“鍍金”,他有時會自稱“劉教授”。為了打動自己的妻子,他甚至會假冒重要人士給自己發(fā)送郵件。
法醫(yī)精神病學家安德魯·埃利斯(Andrew Ellis)向法庭解釋,這些行為“本質上是一種妄想的形式,是一種自大或自以為是的幻想,幻想自己在不同領域比實際更富有、擁有更高的社會地位、獲得更大的成功”。然而,殘酷的現實是,劉光慶當時負債累累,他甚至拖欠了當時上課的雄獅跆拳道武術學院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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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的一家三口
據檢方陳述,在目睹被害學生的父親事業(yè)有成、生活富裕之后,劉光慶開始動了殺機。他的心思轉向了如何通過謀殺這家人來奪取他們的錢財。在一次下課后,劉光慶在上課的學院內將7歲的男孩及其母親殘忍勒死。隨后,他駕駛著受害母親的寶馬轎車來到他們家中,將孩子的父親刺死。在搏斗中,父親也刺傷了劉光慶。劉光慶隨后駕車前往醫(yī)院,向醫(yī)護人員謊稱自己在超市停車場遭到襲擊。警方于次日在醫(yī)院將他逮捕。
庭上透露,劉光慶被捕后無法解釋他將如何獲得這筆錢財。隨后,他對自己的行為表達了深切的悔恨。他告訴監(jiān)獄當局:“兩個月前我還是個好人…現在我是一個殺人犯?!辈⒈硎尽拔腋械叫邜u、內疚和悲傷。”
劉光慶的辯護律師理查德·威爾遜(Richard Wilson)反駁了檢方關于其當事人是“出于嫉妒和仇恨”而實施犯罪的說法。威爾遜辯稱:“有一些證據表明他可能對他們擁有的東西感到嫉妒,但就嫉妒和仇恨而言……這似乎不是他的動機。”威爾遜主張,法庭應對劉光慶判處最低的不得假釋期限,而非不得假釋的終身監(jiān)禁。
根據新南威爾士州的法律,謀殺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jiān)禁。殺害成年人的標準最低不得假釋期限是20年,而殺害兒童則是25年。
見習記者 馬斌
視頻 馬斌
校對 朱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