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wǎng)12月2日訊(記者 郭一鵬) 近日,有網(wǎng)友在社交平臺發(fā)帖稱,在廣西桂林街頭看到一家門店張貼著“大美樂披薩”的招牌?!罢б豢?,我還以為是達美樂,不但logo高度相似,英文名稱也完全相同,均為‘Domino's Pizza’?!?/p>
記者從該網(wǎng)友發(fā)布的圖片上看到,“大美樂披薩”和達美樂非常相像,幾乎能以假亂真。從圖片上看能夠大致判斷出,這是一家樓盤打出的招牌。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該樓盤銷售中心工作人員曾回應稱,該門頭并非真實門店,而是策劃用于招商的展示道具。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有問題,可以讓公司把它撤掉。與此同時,達美樂披薩官方客服明確表示,這一招牌和達美樂沒有任何關系。
對此,有網(wǎng)友表示,這種一看就是招商用的,“你寫正確的品牌名字,那就是侵權,但是打擦邊球,而且也只是個牌子,沒有真正開店,就沒有侵權!”
事實果真如此嗎?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江蘇天察律師事務所徐馳律師指出,該行為已涉嫌商標侵權及虛假宣傳。從商標權角度分析,達美樂作為全球知名品牌,其商標“Domino's Pizza”及l(fā)ogo受《商標法》保護。樓盤使用的“大美樂披薩”招牌,不僅英文名稱完全相同,logo設計也高度近似,這種修改使用方式極易導致公眾混淆,符合《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中“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的侵權情形。
從虛假宣傳角度分析,樓盤銷售中心將山寨招牌作為招商道具,可能誤導招商對象認為該樓盤已引入達美樂品牌,從而做出締約決定。這種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于禁止虛假宣傳的規(guī)定,也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據(jù)此,徐馳律師建議樓盤方立即撤換山寨招牌,避免帶來進一步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