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理蒼山研學營中走失的8歲自閉癥男孩小凱不幸身亡一事,持續(xù)引發(fā)社會關注。前不久,大理市公安機關已對該案作出了撤銷決定。遇難者小凱的母親及代理律師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對公安機關的決定有異議,四名帶隊老師目前處于失聯(lián)狀態(tài),至今未與家屬有過任何形式的聯(lián)系或致歉。面對公安機關的撤案決定,家屬將繼續(xù)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據(jù)代理律師披露,該案最初是以“失蹤案”立案的,在家屬控告涉事機構和四名帶教老師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經營罪”后,公安機關在撤銷決定中明確回復,認為相關單位和人員不構成上述兩項罪名。
公安機關對“過失致人死亡罪”不予立案的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涉案的四名老師帶領小凱進入蒼山自然保護區(qū)的行為,并不會導致小凱死亡的危險結果發(fā)生,缺乏死亡危害結果的預見性;二是老師帶孩子進山的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對于“非法經營罪”,公安機關則表示,該機構是否實質上構成“辦學活動”需由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且即便是違法開展教學活動,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也不構成非法經營犯罪。
小凱的家屬及律師認為,涉案的四名帶隊老師大多是蒼山本地人,理應知曉蒼山的危險性,因此應當能夠預見到孩子失蹤后可能面臨的死亡結果,主觀上具備預見性。此外,小凱作為一名8歲的自閉癥兒童,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他的各方面行為都與老師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聯(lián)系。
小凱母親告訴記者,涉事機構在事發(fā)后已經關門解散,四名帶隊老師目前處于失聯(lián)狀態(tài),至今未曾與家屬有過任何形式的聯(lián)系或致歉。面對公安機關的撤案決定,家屬將繼續(xù)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涉事機構和帶隊老師的法律責任。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致電了涉事機構所在當?shù)氐拇逦瘯儐栐摍C構,工作人員表示并不知情,并稱在他們當?shù)赜泻芏囝愃频难袑W機構。記者還致電了涉事機構附近的研學機構,該機構的老師表示,盡管尚未開始正式招生,但舉辦活動的場地都不會選擇在危險的地方,并且會給每個小朋友配備保險。此外,老師表示機構不會招特殊的小朋友,一般是四個小朋友對應一個老師。
小凱家屬與律師表示,此事公安機關撤案后,他們已進行申訴。但目前案件尚未進入正式的復議或復核程序。因案件系“先立案后撤案”,程序上并不完全符合復議復核的條件,但會根據(jù)法制部門的口頭建議,先行嘗試復議復核,后續(xù)再申請檢察機關立案或偵查監(jiān)督。
小凱母親告訴記者,面對網絡上“圖錢”和“甩掉負擔”的負面評論,她感到心疼和無助,“我和家人是最大的受害人?!彼忉?,小凱活潑好動,喜歡山水,他們?yōu)榇诉x擇了大理這家以“自然療法”為干預理念的機構,每月支付13000元的學費,并由姥姥姥爺陪同,付出了極高的經濟和時間成本。
在采訪中,律師告訴記者,小凱家屬曾向蒼山國家自然保護區(qū)的主管機構蒼山管理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希望公開針對近十年數(shù)百起失蹤和死亡案件的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他們現(xiàn)已向當?shù)芈毮懿块T提出申請,呼吁當?shù)卣疇款^,聯(lián)合公安、應急等多部門的應急預案機制,并考慮通過聯(lián)系婦聯(lián)、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及殘聯(lián),將自身個案的關注延伸至自閉癥等特殊兒童群體,推動建立更全面的社會保障體系。
視頻 徐韶達 周嘉楠
實習生 孫舒顏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校對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