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wǎng)友稱在長深高速有人戴恐怖面具故意驚嚇過路車輛。據(jù)發(fā)布網(wǎng)友介紹,他不認識戴面具的人,對方搖下車窗注視車輛,懷疑是故意的?!拔易诤笞牡?,我車里的女生嚇了一跳。太膈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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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傳視頻顯示,當時兩輛車同向行駛,其中一輛車副駕駛上車窗開著,出現(xiàn)了戴面具的人,樣子十分嚇人。該視頻引發(fā)熱議,有網(wǎng)友覺得:“高速上此舉,太影響過路車輛,應該嚴查!”8月26日,該事件似乎迎來反轉,杭州本地媒體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戴面具的人并非故意搖下車窗嚇唬路過的車輛。是拍視頻的人當時路過時,感覺到副駕駛這個人戴著面具就放緩了車速,等戴面具的車輛上來之后,他搖下車窗去拍人家,副駕駛上戴面具的那個人感覺有人在拍他,就把車窗搖了下來?!爱敃r這個人車上的面罩(具)是為節(jié)日準備的,對方也只是因好玩戴在頭上,拍視頻之前一直戴在頭上?!?/p>
8月26日,記者多次致電杭州高速交警詢問此事,工作人員稱具體細節(jié)在核實,有進展會在官方公眾號上公布。
浙江鐵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永輝律師認為,根據(jù)新聞描述,戴面具者并非故意恐嚇,而是被拍視頻者挑釁后回應。在高速上戴面具的行為若未造成嚴重后果(如交通事故、公共秩序混亂),可能僅涉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尋釁滋事或擾亂公共秩序條款,但需結合具體行為方式(如是否搖下車窗、注視他人)是否構成“無故侵擾”。若未造成嚴重后果,可能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或第二十五條處以拘留、罰款。若導致交通事故、公共秩序嚴重混亂或構成危險駕駛,可能面臨《刑法》中的危險駕駛罪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冰晶
校對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