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就王暖暖離婚糾紛一案發(fā)布通報,依法判決準予其與被告俞某某離婚。
通報稱,本院于2023年9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王某與被告俞某某離婚糾紛一案。因被告俞某某在國外服刑,本院依法通過涉外送達方式向其送達應訴材料及開庭傳票。2025年9月26日,本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原告王某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被告俞某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俞某某通過在線視頻方式參加訴訟。經審理,本院于2025年10月10日依法判決準予原告王某與被告俞某某離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給付原告王某離婚損害賠償50萬元。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