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8月1日訊(記者 萬承源)8月1日,《政務數據共享條例》正式施行。記者從江蘇省數據局獲悉,該局于日前正式印發(fā)《江蘇省貫徹落實〈政務數據共享條例〉工作手冊》,通過流程化指引、清單化管理,為各地各部門單位提供可落地操作指引,這在全國屬于首創(chuàng)。
《條例》對政務數據的目錄管理、共享使用、平臺支撐等工作進行了部署,以推進政務數據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數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務服務效能,全面建設數字政府。為確?!稐l例》盡快從紙上落到地上,從藍圖變成實景,《工作手冊》全面對照條例具體條款規(guī)定,融合貫徹我省地方性法規(guī)《江蘇省數據條例》和政府規(guī)章《江蘇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有關數據共享要求,流程清晰,措施具體。
據介紹,《工作手冊》明確適用范圍,政府部門政務數據共享全面覆蓋至全省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的公共數據共享使用活動,確保覆蓋全面、依據充分。同時,細化責任分工,建立分層責任機制,明確各部門首席數據官、數據共享工作機構負責人、數據審核人員及數據操作人員職責,構建權責清晰、分工明確的全鏈條管理體系。此外,還規(guī)范了操作流程,依托各級公共數據平臺,細化數據目錄管理、資源管理、共享使用、監(jiān)測評估等活動的流程規(guī)范,提供標準化操作指引,確保共享流程高效、合規(guī)、可追溯。
哪些數據屬于政務數據?
政務數據,是指政府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收集和產生的各類數據,但不包括屬于國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數據。
這些數據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府采集的企業(yè)和個人的業(yè)務數據以及加工數據,比如公安部門采集的戶口簿,教育部采集的學歷學位證書,市場監(jiān)管部門采集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信息;另一類是政府履職過程中采集的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等數據,比如城市管道設施、氣象、公路、農田等數據。
政務數據為什么要分享?
這些政務數據,在傳統政務服務模式中,分布在各個業(yè)務部門系統中,不共享就形成了“數據孤島”。這使得部門協同辦公困難,阻礙了行政效率提升,也會嚴重影響企業(yè)群眾的辦事體驗。
除了可以提升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提高老百姓的辦事體驗,通過數據共享,還可以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通過將經濟、民生、社會等多維度數據整合分析,政府的管理工作也能更加高效順暢。
政務數據如何更好地共享?
《條例》明確,政務數據要按照共享屬性分為:無條件共享類、有條件共享類、不予共享類。政府部門應當科學合理確定政務數據共享屬性,不得通過擅自增設條件等方式阻礙、影響政務數據共享。
對于政務數據共享的申請流程和時限,《條例》中也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范,這些舉措保證了政務數據可以更快地在各部門間流動起來。
校對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