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微信公眾號“煙臺人大”消息,7月26日下午,山東省煙臺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在東山賓館舉行。
消息稱,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案。會議決定任命張明康為煙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根據(jù)市長鄭德雁、副市長梁勇的辭職請求,會議表決通過了關(guān)于接受鄭德雁辭去煙臺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wù)、梁勇辭去煙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wù)的請求的決定。會議聽取、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guān)于提請決定煙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議案,決定張明康為煙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
此前,張明康擔任江蘇省鹽城市委副書記、市長。
公開資料顯示,張明康,男,漢族,1973年7月生,鎮(zhèn)江丹陽人,大學,學士,中共黨員。
他曾任無錫市副市長,宿遷市委常委、常務(wù)副市長等職,于2023年5月任鹽城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后當選市長。
此前,原任陜西省延安市市長的嚴漢平,已跨省調(diào)任江蘇省鹽城市代市長。
7月22日,鹽城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張明康因工作變動辭去鹽城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wù)的請求,任命嚴漢平為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來源:時政湃